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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种植地“大葱免费拿”?警方通报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2026-04-24 16:05

  当前,部分不法分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或牟取私利,编造散布涉及公共安全、民生政策、经济秩序等领域的网络谣言,不仅污染网络生态,更对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造成多重危害。

  典型案例

  近日,江苏南通一大葱种植地被造谣“大葱免费拿”,造成种植户损失约1万元。

  对此,公安网安部门迅速对造谣传谣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网民徐某某(女,35岁)途经涉事大葱地时,拍摄并发布了“大葱免费拿”的谣言视频,引发大量传播,造成不良后果。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徐某某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另有网民董某某(男,39岁)、王某(女,40岁)、陈某某(男,61岁)、郑某某(男,36岁)等20余人拍摄或转发相关视频,造成谣言继续传播扩散,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根据情节,依法对上述人员处以行政处罚或批评教育。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追求一时热度而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对于造谣、传谣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希望广大网民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轻信网上未经求证的信息,若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田间捡拾,轻则需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重则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若聚众哄抢、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聚众哄抢罪,面临刑事处罚。

指导单位
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信访局、烟台地震监测中心台、烟台海事局、烟台海关、烟台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烟台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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