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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2025-09-30 14:17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对网络安全事件报告适用范围、监管职责、报告主体、报告流程、报告时限、报告内容等提出规范要求。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为规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及时控制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落实《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和要求。

  目前,网信部门已开通12387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热线、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邮件、传真等六类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渠道,网络运营者、社会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上述渠道向网信部门报告网络安全事件。

指导单位
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信访局、烟台地震监测中心台、烟台海事局、烟台海关、烟台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烟台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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