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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谨防有人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名义非法招揽合作投资业务的郑重声明

来源:“当代中国研究”微信公众号  2025-09-12 11:04

  据“当代中国研究”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接到多起群众反映与举报,发现部分机构或个人存在严重侵权行为:擅自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以下简称“我会”)及其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等名义,招揽合作、投资业务,并在其办公场所公然擅自张挂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等标牌标识,在业务宣传中大量使用我会官方信息。以上行为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对我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澄清事实真相,现就相关情况郑重声明如下: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的主体有效性说明

  我会于2025年6月15日完成换届后,根据学会发展规划及内部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已正式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这一内设机构,该中心的主体资格、业务权限自撤销之日起已完全终止。

  自2025年6月15日起,任何机构或个人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宣传教育中心”为名义宣传和招揽业务,均属于非法冒用名义的行为,其行为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及相关后果,均与我会无任何关联。我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关于“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的官方信息公示

  “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是我会依法设立的下属机构,唯一的办公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旌勇里8号。凡不在上述地址办公,却以 “当代中国电视艺术制作中心” 名义开展活动的主体,均为冒名机构,其开展的所有业务均属于非法行为,相关承诺、合同及合作协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会对其行为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法律责任追究的明确态度

  我会反对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对任何机构或个人非法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及所属机构名义、盗用我会官方信息进行非法宣传和招揽业务的行为,我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遭受损失。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  

2025年9月7日

指导单位
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信访局、烟台地震监测中心台、烟台海事局、烟台海关、烟台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烟台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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