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整治AI技术滥用”专项行动以来,烟台市委网信办按照上级网信部门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近日,招远公安部门查处一名涉嫌侮辱他人的违法嫌疑人姜某某(女,招远市人)。经查,姜某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先后发布多条侮辱他人的视频作品。相关视频系利用AI技术伪造,内容包含侮辱性图片、语音和文字,严重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询问,姜某某对其公然在网络平台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姜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郑重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本案再次警示,任何利用AI技术造谣传谣的行为,都是对法律法规的严重挑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按键伤人”必将自食恶果,任何利用AI技术生成、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网信、公安等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公民合法权益。
我们呼吁:
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切勿以身试法。要严守法律道德底线,绝不制作、发布、传播侵害他人权益的AI内容;面对疑似AI生成内容,务必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做到不轻信、不转发。如遭遇AI造谣,请及时截屏、录屏保存证据,向相关网络平台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