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山东省潍坊市商务局发布就潍坊市汽车置换更新相关信息的郑重声明——
近日,接群众举报,有不法分子伪造我局公文(公章)在网上发布将于10月1日暂停汽车置换更新的信息,对此我局郑重声明:此信息为不实信息,对伪造我局公文(公章),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潍坊市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下步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出台后,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特此声明。
潍坊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始终严格执行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相关规定,政策相关重要时间节点信息汇总如下:
1.政策实施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2.个人消费者需在政策实施期内注销报废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于政策实施期内取得。
3.个人消费者注销报废的旧乘用车需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个人名下。
4.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