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辟谣平台 >> 官方回应

山东潍坊一政府单位紧急声明:已报案

来源:“齐鲁网”微信公众号、潍坊市商务局等  2024-09-13 16:49

  9日,山东省潍坊市商务局发布就潍坊市汽车置换更新相关信息的郑重声明——

  近日,接群众举报,有不法分子伪造我局公文(公章)在网上发布将于10月1日暂停汽车置换更新的信息,对此我局郑重声明:此信息为不实信息,对伪造我局公文(公章),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潍坊市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下步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出台后,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特此声明。‍

  潍坊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始终严格执行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相关规定,政策相关重要时间节点信息汇总如下:

  1.政策实施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2.个人消费者需在政策实施期内注销报废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于政策实施期内取得。

  3.个人消费者注销报废的旧乘用车需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个人名下。

  4.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指导单位
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信访局、烟台地震监测中心台、烟台海事局、烟台海关、烟台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烟台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