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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养老金,住建部回应!

来源:新华社  2024-08-30 15:15

  三问房屋养老金——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回应公众关切

  近日,关于房屋养老金的话题冲上热搜,引起社会关注。记者26日就此采访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答百姓关心问题。

  一问——为何要推行房屋养老金试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是进入城市更新时期后,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既管基础,又管长远。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部分城市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目前各有关城市正在积极探索。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入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新阶段,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从客观规律看,房子和人一样,会“变老”,会“生病”,为了房子的安全,就需要和人一样进行体检,查找问题,消除隐患。

  二问——房屋养老金的组成和资金来源是什么?

  该负责人说,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

  该负责人说,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从试点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等方式筹集,目的是建立稳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三问——房屋养老金用在哪些方面?

  该负责人说,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资金共同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个人账户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保险等支出。(记者:王优玲)

指导单位
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信访局、烟台地震监测中心台、烟台海事局、烟台海关、烟台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烟台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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