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某经营餐馆的个体户老板接到年报电话,对方称需要添加微信后才能申报年报,并通过发送个体户相关主体信息获取经营户信任,再发送印有“工商年报申报”的付款二维码,告知经营者扫码付款后帮助企业申报年报。不明真相的个体户老板信以为真,便向骗子转账。
案例二
某企业反映,称相关工作人员收到落款为“工商管理”“市场监管”的短信,内容大致为提醒企业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常或者未报送年报,提示企业登录短信内的网址进行处理,不然就要停止使用、销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年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整个年报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出现代为办理的情况。如果市场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及收费电话,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收费等信息,一定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