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烟台的宋女士接到一个自称“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其身份证办理的某张电话卡被用于发送诈骗短信,被公安机关确定为涉嫌一起重大诈骗案件。随后,一名自称王建斌的湖北某公安局“警官”接通电话,告知宋女士涉及案件为“公安部”督办,不要告诉当地派出所,并要求下载视频软件、分享屏幕,指导宋女士进行一系列操作配合调查。接着,对方又以查看银行资金来源为名,让宋女士输入银行卡支付密码,登录手机银行。幸得民警及时赶到阻止其操作,避免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案例二
鄂尔多斯的吕某接到一个“00”开头的电话,对方自称是鄂尔多斯市户政科工作人员,并且详细提供了吕某的全名和身份证号码,告知其名下有一个从缅甸至国内的非法入境记录,涉及刑事犯罪。随后,对方要求吕某下载瞩目APP、分享屏幕,并以需要调查其银行卡资金为由,指挥吕某到正规银行快贷里申请了30万元的贷款,并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进行资金流水检查。
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不设立“安全账户”“验资账户”或“清查账户”,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核查资金、下载APP和提现转账,非特殊情况也不会采用“视频取证”方式。凡是电话中自称“电信公司”等,以“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帮您转接“公安机关”电话的,都是诈骗。如有陌生人让下载软件APP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切勿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