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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女大学生穷游西藏被囚禁性侵”系谣言,西藏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3名造谣网民

来源:西藏网警  2023-04-14 15:55

  近期,网络再度流传一则“女大学生穷游西藏被58岁村民囚禁性侵,被发现时舌头已被割下”信息,经西藏公安机关核查,该信息为谣言,请广大网民勿再传播。此前,西藏公安机关联合相关省市公安部门已对3名造谣网民进行依法查处。

  核查情况:经西藏公安机关核查,全区公安部门未接到相关或类似案件报警。网文描述“2015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某法院审理了此案。阿云嘎因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自治区司法部门核查,未审理过网文中所描述案件。网文中“孙依依”“阿云嘎”人名以及案发细节等均为杜撰捏造,配图也为网络盗图。

  查处情况:2022年11月,发现相关谣言信息后,西藏公安机关联合相关省市公安部门已对造谣网民邱某某、李某某、王某某进行依法查处。

  网警提醒:

  1、散播谣言要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在网络平台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一样,需承担同等法律责任,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指导单位
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信访局、烟台地震监测中心台、烟台海事局、烟台海关、烟台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烟台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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