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辟谣平台 >> 警方行动

潍坊公安依法查处2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来源:潍坊公安  2023-05-12 17:06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已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然而有人却为恶搞、吸引眼球,把核酸检测报告的结果“阴性”篡改为“阳性”,或者直接发布虚假疫情消息,人为制造恐慌,扰乱公共秩序,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处罚。

  【案例一】

  3月11日,安丘市民许某某为恶搞其朋友,利用修图软件将其朋友的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阴性”修改为“阳性”,并在其微信好友群中转发、传播。该群成员陈某某明知核酸检测报告截图系伪造,仍将图片向外传播,造成进一步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3月12日,安丘公安机关以许某某、陈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给予2人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14日,高密市公安局快速查处1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经查,高密网民杜某某在多个微信群中发布“某饲料厂全员被隔离,厂内大豆检测阳性”等不实信息,该谣言快速在微信群中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高密市公安局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

  面对疫情,我们要风雨同行,互帮互助,共渡难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添乱,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医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指导单位
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信访局、烟台地震监测中心台、烟台海事局、烟台海关、烟台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烟台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
辟谣联盟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